县林木种苗自查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县林木种苗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情况
包括下达任务单位,承担任务单位,抽查时间,抽查的树种(品种)名称,其中主要林木名称,被检查单位名单及数量,种子样品数、苗批数,抽检人员。
二、抽样、检验、分级依据
三、自查结果
(一)种子样品合格率,苗木苗批合格率。种子(苗木)质量不合格指标、不合格种子样品(苗批)数。
(二)林木种子采集、加工、包装、储藏情况;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持证情况;林业种苗管理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
(四)林业种子标签使用情况;林业种苗管理部门标签下发情况;
(五)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
(六)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质量自检情况。
(七)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情况。
(八)产种区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
(九)是否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情况。
(十)合格单位及不合格单位情况(附表)
四、经验和做法
区落实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制度的突出经验和先进做法。
五、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
六、意见和建议
对国家林业局和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湖南省林业厅20xx年《关于开展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财务和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对中心苗圃、种子园、阔叶树采种基地等国债项目、工程建设的开展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范围
自查从20xx年以来批复和实施的种苗国债项目、工程进展和实施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二、自查情况
我市共计承担种苗国债项目8个,中心苗圃4个,种子园2个,阔叶树采种基地2个。建设规模1600公顷,总投入资金1201.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982万元,地方配套173万元,自筹资金46.5万元。目前,累计完成建设资金717.5万元,其中:
1、中心苗圃建设(4个):建设规模65公顷,投入资金544.5万元(国债455万元),已完成414.5万元。除隆回县退耕还林工程苗圃尚未扫尾外,洞口县、新邵县、邵阳县三个中心苗圃的建设已全部竣工,并经省厅委托,由市林业局组织有关专家于20xx年、20xx年分别进行了验收,验收资料均已报送省厅。
2、种子园建设(2个):邵阳市湿地松二代种子园和城步县马尾松二代种子园批复文件由湘林计[20xx]65号同时下达。市级湿地松二代种子园园址因一时无法确定,故延误至20xx年才正式动工,目前正在加紧施工当中,预计20xx年底竣工验收。城步县马尾松二代种子园建园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今春已完成了部分嫁接工作,预计20xx年可竣工验收。
3、阔叶树采种基地建设(2个):建设规模1373公顷,总投入405万元,已完成150万元建设任务。绥宁县第一期工程于20xx年竣工,经省厅委托,由市林业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验收,验收资料已报送省厅。其第二期工程(湘林计[20xx]10号文件批复)目前已完成准备工作和作业设计,并报市局下文批准,施工已全面展开。洞口县挪溪阔叶树采种基地(湘林计[20xx]49号文件批复)正加紧前期准备工作和制定作业设计书。
三、自查结果
1、外业建设项目核实:各县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慎用钱”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建设相当重视。由林业局局长亲自抓,主管副局长具体抓,并由林业局、财政局组成专门班子抓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按规划设计,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作业施工,完成一项,验收一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返工。所以,经现场核实,均未发现有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
2、财务管理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建有专账,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做到单独建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成立了项目管理财务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建立健全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检查结果证明,资金使用合理,无白条虚报,无公款私存,无重漏错记,无挤占挪用,无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现象。
四、问题与建议
1、部分项目由于设计不合理,利用率低,建成后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功益,反而成为负担。比如邵阳县中心苗圃所建温室大棚,今春大雪将大棚全部压垮,由于大棚本身利用率不高,单位领导对重建信心不足。
2、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后期配套措施,比如水利工程设施方面。部分工程由于管护维修未能跟上,丧失了原设计的供排水功效,效益难以发挥。
3、项目尚未完全竣工(部分遗留问题),请求上级进一步给予扶持。比如洞口县中心苗圃,过去由于办砖厂烧砖,土地破坏相当严重,在所建设的6.6公顷之外,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土地需要改良。若上级不给予扶持,单凭苗圃根本无法解决和再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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