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自律承诺书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廉洁自律承诺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区纪委工作要求,为做好20xx年工作,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二、坚持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抗得住诱惑,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长城。
三、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四个不准”和勤政廉政纪律“30严禁”的要求。
四、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学习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五、在生活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不该干的事坚决不干,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六、服从组织、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严、勤、细、实”。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1、不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用公款或购买有价证券请客送礼。
2、不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及他人推销其经营的产品及书报杂志。
4、不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吃请,不接受被检查对象的任何馈赠和报酬,不参加被检查对象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5、不用公款互相之间及与下属之间相互宴请;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下村工作不接受村集体用公款在社会上经营性饭店的.吃请。
6、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私设单位银行帐号和“小金库”;不乱发奖金、补贴、福利。不奢侈享乐和铺张浪费,不用公款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旅游,不借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组织变相旅游,不参加公款钓鱼和与公务无关的用公款支付的各种娱乐消费及健身活动。
7、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8、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活动,不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9、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10、不在节日期间搞相互走访活动,上下级间、部门间不借各种名义相互请客送礼。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为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便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现就廉政事项作如下承诺:
一、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领导干部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收受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不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从事营利性活动。
四、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五、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照规定程序办事,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制度。
以上承诺,敬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落实首接责任制 , 纳税人来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事宜,无条件并有礼貌接待;属本职岗位内的纳税事宜或能独立为纳税人解决的涉税事项,按操作规程要求,及时、认真办理、不推诿拖拉;不属本职岗位或不能独立完成的涉税事宜,将认真做好转办,导引工作。
二、遵守工作纪律,坚持着装、佩证上岗;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不饮酒;不与纳税人或工作上有利害关系人员打牌,不参与。
三、严守税风税纪,不以任何借口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借,不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参与转引、买卖税款、不混级混库;不接受或参与纳税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故意为难、打击报复纳税人。
四、不借婚丧喜庆之机宴请纳税人或大操大办,如有婚丧喜庆事宜,按规定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并承诺不宴请和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
五、不参与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特定关系人经商办实体;家属子女经商的,教育其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并及时报告其税费缴纳情况。
六、恪守阳光用车制度,使用的私车(包括购入、借入或其他途径取得的车辆)自觉执行消费报告登记制度,杜绝私驾公车和私车公用。
七、公正执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阳光征收、阳光减免.阳光稽查,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税公开,纳税公示,为纳税人保守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八、创优服务、规范行为,优化税收环境,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为宗旨,做到一切以纳税人为重,一切为纳税人着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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