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告知承诺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双告知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20xx年x月x日
石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名称,经营者姓名)郑重承诺: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先照后证” 改革要求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单位、□经营者)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绝不擅自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
xx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名称,经营者姓名)郑重承诺:
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单位、□经营者)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绝不擅自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承诺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年月日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