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4-06-27 21:27:24
药品安全责任书

药品安全责任书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责任书能激发我们想尽办法去胜任岗位需要。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安全责任书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确保我镇创建成为药品安全示范镇,特与涉药单位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亮照经营。经营者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完备的经营证照,药品零售企业应通过GSP认证,年终信用评定达到A或B级;医疗机构应通过“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达标验收。

二、人员到岗履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执业药师、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到岗履责,指导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三、进货渠道正规。慎重选择药品供应商,保证药品质量,不接受来历不明的药品,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货,进货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照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市内药品批发企业统一配送。履行购进验收职责,严把药品质量验收关,做到票、账、货相符。

四、储存养护到位。药品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并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制作卡片上墙警示,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绝不再销售使用。

五、服务优质真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严格处方药管理,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决顾客的批评或投诉。经营场所做到环境卫生、整洁。

  小周镇人民政府涉药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举报投诉电话xxxxx

  20xx年月日

药品安全责任书2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XX镇人民政府(甲方)与(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十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二)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统一领导、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针、政策,统筹领导、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可对乙方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对乙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年终考评。

二、乙方责任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查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查督促。对容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食品药品,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限期消除。

(四)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积极支持、配合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保证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六)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药品安全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药店的管理,明确药店责任,加强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杉木桥镇人民政府与药店签定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药店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杉木桥镇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及检查,及时认真的改进所提出的存在的问题并承担违反管理的全部责任。

二、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出售和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药店的药品、药品专柜要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 ……此处隐藏7628个字……点、无证照餐饮、游医药贩、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涉药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的行动,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遏止本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

4落实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认真落实《窝底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果断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围绕科学饮食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各村委会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每半年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乡政府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得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窝底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领导(签字): XXX 责任人(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药品安全责任书14

为了强化医疗卫生及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医疗卫生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由乡政府和各卫生室、药店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卫生室、药店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医疗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各卫生室、药店必须持证经营,证件齐全,并将有关证件悬挂于醒目之处。

三、各卫生室、药店不得非法接生或家庭生,特别是药店不得从事医疗活动。无医师处方、不得出售药品。

四、各卫生室、药店不得雇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临床治疗与护理,不得非法行医,不得超出诊疗执行范围从事医疗活动。

五、各卫生室、药店严禁出售假冒伪劣或过期药品、器械。

六、各卫生室、药店要建立规章制度,经常保持卫清洁。本药品安全责任书必须张贴在经营单位的醒目之处,摆放有序,要建立规范药品器械购销记录,要有药品器械购进方的资质复印件及正规发票,从源头上保证医疗卫生、药品安全。

七、各村卫生人员要做好预防保健和妇幼保健工作。发现传染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发现有非法行医等活动应及时举报。举报电话:6151100。

八、各卫生室、药店要全面掌握本室(店)药品器械使用情况,若发生重大事故,要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九、各卫生室、药品要自觉接受乡医疗卫生、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管理、检查与调遣。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卫生室、药店一份、乡政府存档一份。 十一、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湫头乡政府(盖章): 负责人:

药品经营单位名称: 责任人:

二○一二年三月

药品安全责任书15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药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商洛市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此安全责任书。

1、学校的各食堂承包人、医疗室和门市部的经营主是直接安全责任人,必须将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好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

2、学校的食堂、医疗室、门市部必须持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并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校方卫生监督、管理,否则不得营业。

3、学校食堂、门市部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健康证不得从事学校食品生产及经营,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治愈后,方可上岗。

4、建立食品、药品采购索证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及上级有关规定采购各类食品、药品及其原料,各类粮油、蔬菜、药品、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并要有相应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准字号等,确保食品、药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5、禁止采购以下食品、药品:(1)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无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副食品。(3)超过保质期、有效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药品。(4)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药品。(5)不准经营农药、鼠药。

6、门市部、食堂、医疗室的实物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入,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有效期和保质期限的药品和食品。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投毒等设施齐全。无鼠迹、鼠洞、灰尘、蛛网、苍蝇、昆虫及孳生物。

7、食物加工必须做到熟透。凡隔餐、隔夜或剩余的食品不能再次出售。

8、师生的饮用水必须干净、质纯,开水水温要达到95℃以上,井水要经常投入漂白晶药剂消毒,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和卫生,防止发生投毒事故的发生。

9、各从业人员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药品、原料实物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工作时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且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5)工作期间须戴口罩;(6)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营业柜组内、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0、各食堂、医务室、门市部茶水灶必须有防火措施,煤气灶、罐、消毒锅、锅炉房必须保证安全,经常检查并整修室内外电线线路是否好,与火、电保持安全距离,要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11、食堂出现不安全事故,由该食堂承包人负责;医务室发生的医疗事故,由该医务室的经营人负责;门市部出现的事故,由该门市部的承包人负责;水源或水温不达标造成后果的由锅炉房承包人负责。

12、各经营单位要实行及时报告制度,经营者出现有传染性疾病的要及时报告,不报、迟报或知情隐瞒不报,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由学校校长与主管领导、各部门经营主签订,并交学校存档备查。

有效期一年(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

校长:主管领导:经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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